各二级教学单位:
为严肃考风考纪,形成以考促学、以考促教的良好学风、考风。期末考试期间,教务处、二级学院分别成立巡查组,进行巡考督查。
1.学院巡考。教务处组织专人全院范围巡查,检查各二级教学单位考试安排、考场组织等,抽查监考老师监考情况,通报巡考结果。
2.二级教学单位巡查。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院长(主任)、书记为组长的巡查小组,开展对所属院(部)考试的巡查,具体检查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,及时发现并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,并将巡查结果及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名单及时报教务处张远老师。
教务处
2022年6月17日